立宪派在资政院的议政活动主要表现为积极参加资政院会议。据《资政院章程》有关会议的条文规定,资政院会议分常年会与临时会两种。常年会每年召开一次,会期三个月,自九月初一日至十二月初一日(农历),如有必要可延长会期一个月;临时会遇有紧要事件临时召开,由行政各衙门或总裁、副总裁之协议,或议员过半数之陈请,均得奏明奉特旨召集。资政院会议以总裁、副总裁为正、副议长,会议非有议员2/3以上到会不得开议,议员以抽签法分为若干股,每股由议员互推一人为股长。会议表决以到会议员过半数为准,若可与否同数,则取决于议长。
1910年9月23日,资政院第一次召集议员,宣布正式成立。总裁溥伦为议长,副总裁沈家本为副议长,金邦平为秘书长,用抽签法将议员总数196人分为六股,第一至四股各33人,第五、六股各32人(第三股实32人,因沈家本奉旨充副总裁故不在各股议员之列)。随后各股议员推选股长与理事:第一股股长赵炳麟,理事沈林一;第二股股长许鼎霖,理事孟昭常;第三股股长劳乃宣,理事顾栋臣;第四股股长庄亲王,理事陈宝琛;第五股股长睿亲王,理事雷奋;第六股股长陶葆廉,理事汪荣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