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际社会难以达成多边投资规则的困难
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就达成多边投资规则所作的努力均以失败而告终,认真分析不难发现,其困难主要来自以下方面。
(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发展不平衡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不平衡是不争的事实。由于在国际投资领域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扮演的角色不完全一致,比如,发达国家主要是资本输出国,发展中国家主要是资本输入国,不同的角色决定了各方关注的重点不同。而统一的多边投资规则必须能够平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方的利益才能达成,否则连产生和存在的基础都没有。
(二)缺少一个普遍认可的谈判场所
MAI的失败已经证明OECD并不是一个作为制定多边投资协议的最适合的场所,至今难以启动的WTO下有关多边投资框架的谈判,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很多成员方质疑WTO能否成为一个最佳的场所。在是否支持在WTO体系内进行多边投资规则谈判的问题上,不能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作为界限来加以简单区分,实际情况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反对者和支持者。不仅如此,一些非政府组织也强烈反对在WTO框架下进行有关多边投资规则的谈判。反对者根据自己的出发点,罗列出各种理由,比如WTO不是一个透明和民主的机构、WTO在本质上只是一个贸易组织等,无论这些理由能否成立,都在实际上起到了阻止在WTO框架下制定多边投资规则步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