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民办教育财政资助制度可以体现教育的公平性
目前我国民办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相当于公办同类学校的2至3倍。相关研究表明,民办学校在校生群体中虽然存在一定比例的高收入群体,但贫困家庭子女也在其中占据相当高的比例,特别是在农村民办学校和民工子弟学校这一情况尤为突出。显然这类学生群体面临着沉重的学费负担。民办教育财政资助制度一方面可以有效控制和降低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学生经济资助体系,减轻学生的学费压力,充分体现教育的公平性。
4.民办教育财政资助制度可以促进民办教育的财务稳定性
资金来源单一和经费匮乏是威胁民办教育财务稳定性、限制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隐患所在。由于办学历史短暂尚未完成稳定的资金积累,以及提供大额捐赠的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缺乏,我国民办学校普遍存在着过度依赖于学生学费收入的倾向。这种财务特质使得民办学校容易受到生源市场波动的影响,一旦遭遇适龄人口减少或公办学校扩招的情况,民办学校的经费筹措则不可避免地出现困难,将直接波及学校的正常运转。为此,政府需要通过财政资助改变民办学校的这种财务特质,促进民办学校财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